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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促进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提高学校资产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国资〔2018〕2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校国资〔2020〕1号)文件相关规定,开展2020年度全校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评主体。国资办组织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绩效实施考评。

    2.考评年度。本次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年度为2020年度。

    3.考评范围。本次考评范围包括仪器设备(其中,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由实设处按照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要求进行)、家具用具及公用房屋管理(含行政办公用房)。

    4.考评工作流程:

    (1)国资办、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各资产使用单位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工作。

    (2)资产使用单位在微校园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表(资产使用单位适用)》进行自评,于2021年9月24日前完成填报工作。逾期未填报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评资格,考评总分计0分。

    (3)根据全校“一张图” 工程要求,资产使用单位将设备和家具管理系统中资产“存放地”信息更新为学校统一编制的标准化地址(操作指南详见设备、家具资产管理群通知)。9月24日前完成2020年1月1日至今建账资产的存放地更新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在库资产的存放地更新工作。国资办、实设处、房产处、医学总务处将对使用单位2020年末资产清查结果和存放地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存放地更新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评重要指标和综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4)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检查和专项抽查等方式对资产使用单位实施综合评定,并在国资办、实设处、房产处网站公布考评结果。

    (5)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资产类别提交考评报告,国资办汇总撰写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报告,表彰优秀并督促问题整改。

    5.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和审批资产配置计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6.对不认真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行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结果纳入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畴。



    国资办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房产管理处   医学总务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