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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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44号)
    作者: 时间:2018-01-26 点击数:

    教财司函〔2018〕44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7〕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做好2017年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认真组织2017年资产报告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准确,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

    二、请各单位登录教育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205.191.170/zcgl),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填报行政事业资产报表数据。同时按照《通知》要求,撰写《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对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对本单位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11日前完成行政事业资产报表数据在线填报和《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的上传,并以正式文件向教育部财务司国资处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及《分析报告》,请各单位在来文中务必注明资产报告工作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各单位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育部财务司国资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梁先伟 李天文010-66096389、66097605。在编报资产报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支撑群,QQ群号:85266140。

    附件: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

    的通知(财资〔2017〕81号)

    教育部财务司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