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国资〔2018〕2号)文件相关规定,年度终了前,要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现将清查盘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的范围涵盖所有权属于华中科技大学的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陈列品、家具用具装具以及植物。
2.此次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的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3.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工作流程:
(1)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和督促各资产使用单位对各自管辖范围类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2)资产使用单位对照固定资产清单核对资产卡和实物,核查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检查资产标签是否完好。
(3)资产使用单位对盘盈和盘亏的资产作出详细说明,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1月11日前交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固定资产,自行组织清查盘点,对照固定资产清单核对资产卡和实物,核查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
(5)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解决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以备检查。汇总撰写清查盘点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18日前报国资办存档。
4.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清查盘点工作任务。对不认真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行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将影响本单位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结果。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